勘探孔位本来就是地质工程师根据外部条件来定的,你认为定在哪里最合理就行,纸上定的计划孔位与最终实际的勘探孔位不是一回事,你这种情况谈不上什么偏移孔位。 G8OLx+!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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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认为该钻的孔因为各种情况钻不了或者不该偏移的孔迫不得已偏移了(你认为这样存在很大风险)才需要在报告里注明,注明的目的是为了将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补勘而不是为了免责也无法免责。 %"V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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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灰岩地区的嵌岩桩,你偏开柱中心0,5m布置钻孔显然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偏开2~3m可能就会出大问题,而对于摩擦型桩,你不在柱位钻,沿柱列线偏移个10m根本就不成为问题。也就是说作为地质工程师你当初会认为移2~3m是能满足需要显然是有理由的,否则就不会去移动计划孔位了。 MGeHccq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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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项目出现问题不在于你移动这2~3m,而在于资料收集或者现场调查访问环节可能有缺漏,或者经验上存在不足。 D]v=/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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