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算地面标高不同,场地湿陷类型往往不一致。以往在工程建设中整平场地,由于挖填方的面积和厚度较大,致使场地湿陷类型发生变化。因而《湿陷行黄土地区建筑规范》规定,自重湿陷量的计算从天然地面起计算,当挖方或填方厚度和面积较大时,测定自重湿陷系数的压力和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均应自整平后的(或设计)的地面算起,否则计算和判定不符合场地的实际情况。那么从天然地面计算应该如何理解? UglG!1L
1、当报告结论建议明确要求,杂填土不应作为基础持力层,需挖掉时,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应该从杂填土下计算还是从地面计算?这两种计算结果往往湿陷类型会发生变化,而且会导致建筑成本发生较大的变化。 T:dm0i au
2、如果从杂填土底面计算的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杂填土不属于天然地面,属于人工地面? ttaQlEa=Z
3、当挖方或填方厚度和面积较大时,规范规定应从整平地面标高计算,那么厚度和面积较大如何理解?有没有定量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 kQVD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