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岩土工程专业体制基本形成
我国的工程勘察体制是在建国初期学习前苏联基础上建立的,包括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3个独立的专业。80年代初以来,工程地质勘察逐步向岩土工程过渡。现在,岩土工程专业体制在我国已基本确立。
岩土工程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专业体制,在发达国家已有40年左右的历史。与工程地质勘察相比,岩土工程要求勘察与设计、施工、监测密切结合,而不是彼此机械分割;要求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而不是单纯为设计服务;要求在获取系统而准确资料的基础上,对岩土工程利用、整治方案深入论证;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具体建议,而不是单纯地提供岩土技术资料。岩土工程专业人员也能在岩土工程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岗位上工作。因而,这种体制更贴近工程实际,更注重于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从而要求技术人员具备全面的知识,为工程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十几年来,由于建设部和工程勘察协会的大力推动和广大科技人员的不懈努力,从科研、教学、标准规范到工程实践,岩土工程专业体制在我国已基本形成,但尚不完善。将来的岩土工程专业体制将会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岩土工程将会成为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非常富有活力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行业。
1.2 国内外现状比较
在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岩土工程师主要在咨询公司服务。这些公司集中了一批有理论、有经验的工程师,为投资者、为项目设计和施工、为政府和司法部门、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其中包括勘察、设计、监测、监理等。他们提供的产品是知识、信息,科技含量很高,属于知识密集型企业。在这种公司中,有的是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高质量的仪器、电脑,一般设有钻探或岩土工程施工力量,属于第三产业,较之属于第二产业的施工企业,其区别、分工是十分清楚的。
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岩土工程专业体制尚待完善,故目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的单位不定型,有以勘察为主,有以咨询为主,有以施工为主,有的多种兼有,这在过渡时期是很自然的。但从长远看,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分离是迟早的事。目前我国勘察行业从业人员较多,工人比例太大,人员素质不高,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根据国家《建筑勘察技术政策》(1996~2010),这种状况将会改变,国家将在完善法制、规范市场、净化市场的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改造成这类有高技术含量、与国际接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