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塌房屋是否具有可诉性 uOougS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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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大地震发生后,很多学校、医院、民房、商场等房屋建筑倒塌,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毫无疑问,其中有些房屋的倒塌必然与设计、施工、材料质量以及建筑市场的政府监管有密切关系,因此有不少受害者或其家属要求诉讼赔偿。但这些案件的可诉性究竟如何呢? C ,fIwqO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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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上讲,解决可诉性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对倒塌房屋进行质量鉴定。据记者了解,不久前四川成都有关方面开过一个专门会议,形成非常激烈的两派意见,一派认为是可以鉴定的,另外一派认为是不可能的。理由是,房屋的质量是由设计、管理、材料和施工质量决定的。其中前3个质量可以通过审查建筑资料来进行,但对施工质量则很难简单依据工程资料进行鉴定,而且在没有实物存在的情况下,即使找到一个有质量问题的钢筋横梁,但你不能够确定取自哪个部位,是不是承重构件。另外,这些建筑经过了地震的一次破坏和救援人员清理现场的二次破坏就不再具备鉴定的条件。因此如果房屋不能通过鉴定确定质量问题,就难以取得诉讼依据,法院也很难做出司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