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瑞青山科技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四川青山软件有限公司,始创于1998年,专注于建筑行业应用软件的研究与开发,以“计价软件”为核心产品,形成了针对建设、施工、审计、房地产、水利、电力、钢铁检修、公路、石油等不同领域的系列产品和针对性解决方案,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建筑行业应用软件企业之一。随着公司的不断扩大和业务的迅速发展,公司近年来开始涉足工程造价、GIS系统项目等多个领域,为此,我们在保持原有业务的基础上,重新注册业务更为广泛、资本更为厚实的新公司“四川锦瑞青山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85447927 QQ624351747
公司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中17号附1号华西美庐A座23楼C型(出电梯右手方)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07年版)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07年版)》(以下简称本规定)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8]649号)的精神,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水电工程的建设特点以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制订的,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完善水电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体系,统一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则和计算方法,充分发挥标准定额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水电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规定在制订过程中汲取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费用标准(2002年版)》及以往各版本的编制经验和内容精华,保持了水电工程概算标准体系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时又充分考虑了近年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市场变化以及水电工程设计和建设管理中的新情况,经过广泛调研、征求和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体现了水电工程概算项目划分、费用构成和编制方法的适用性、时效性、公正和公平性。
本规定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规定由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归口管理并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本规定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郭建欣、王善春、关宗印、张一军、李懿媛、苏灵芝、赵桂芝、李永林、王建德、宋力、管昆翔、吴荣民、金秋、陈光义、李小山、胡勇、殷许生、林一菁、刘君丽、李会绒、詹海光、王燕、蔡颖安、沈峥琦。
本规定主要审查人:王民浩、周尚洁、史立山、熊敏峰、魏志远、陈皓、蔡频、喻卫奇 曹春江、王筱华、周波、王嘉惠、黄汉成、孟宪魁、陈宏宇、苏非、罗群、林鹏、李国华、郑路华、张书军、陈晓彬、杜景灿、严作宾、陈华英、多雪萍、江波、王礼、蔡建国、李汉银、王岩、夏晓云、张天存、杨君、何启敏、陈继勋、胡玉强、庞汉文、栾远新。
[attachment=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