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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首先,单位不是培训机构,你把技术学会了,跑路?(估计你说单位没有专门培训你,但只要有项目干,你就学会了技术,前任指点、技术负责人指导、总工审核审定等都是技术活)。其次,单位把编制给你解决了,你想跑了?再次,你跑了,单位不就成了慈善机构?任何事情都得一分为二看待 .. (2013-11-25 17:39)
dlcdlc:搞个抑郁症嘛 让医生开个你随时可能杀人的倾向 (2013-11-28 10:51)
ginking:10W!!!??貌似劳动法里规定了不能公司不能收获变相收违约金吧。。。。楼主可以看看 (2013-11-28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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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uaxing123:打官司,告他 (2013-12-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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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wes:说句不好听的。“2012年12月份我以单位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单位提出辞职。”这个理由确实有点荒唐,事业单位就是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已至此,留无意,去无路,实在有点悲剧。打官司的话,费时费力,更费钱!刚出校门,初入社会,行事切谨慎。祝好运! (2013-12-1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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