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饱和粘土有三种根据实验可以得到的强度:A不固结不排水,B固结不排水,C排水剪强度;
那么举个例子,在粘土地基上建了一个土坝,在教材上都是这么写的:
在施工期毫无疑问是采用总应力强度指标,对应A;
而对于长期状态下,土坡下的粘土已经固结了,可以采用有效应力指标来验算土坝稳定,对应C;
我有两个问题:
1. 我可以利用固结理论计算得到新的固结不排水强度,那这个时候土坝使用期还需不需要根据增长后的不排水强度来验算?这个问题也可以延伸为,固结增长后的不排水抗剪强度,理论上是否应该等于有效应力强度计算值?
2. 对于土坡范围之外的粘土,其天然状态并没有被改变,但是稳定滑弧又有可能通过其区域,在土坝长期使用期的验算中是否应该只考虑其不排水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