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家给出的回复:20.按照GB50021附录G条文说明中对场地环境类型的解释: “混凝土结构一侧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另一侧暴露在大气中,水通过渗透作用不断蒸发,如隧洞、坑道、竖井,地下洞室、路堑护面等,渗入面腐蚀轻微,而渗出面腐蚀严重,这种情况对混凝土腐蚀是最严重的,应定为Ⅰ类” 。
当地下水位高于地下车库底板,在评价水的腐蚀性时,常规来说地下车库都做防水处理,将地下车库按Ⅰ类环境来评价是否合适?
答:按规范条文解释,地下室位于地下水位以下虽做了防水处理,但其一侧仍暴露在大气中,将其按Ⅰ类环境来评价是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