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支持土八路见解,个人以为土老帽又把自己绕进去了,其实很简单,判断场地为什么类型其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判断该场地上建筑物能经受几级地震。按土老帽说法,人工填土后,根据波速测定场地由4类变为3类,其实这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呢,因为假设发生高于场地级别地震,整个场地被破坏,你就是局部建筑物地基波速测出达到1类,建筑物还是会被破坏,就像土八路的火车的例子,火车都翻了,座椅铆的再紧,还是会跟着翻倒。人工填土后,所测波速只能反映该地基具有3类场地性质,却不具备3类场地抗震功能。所以人工处理(不考虑无限大范围处理),不能改变场地性质。(注:此处不能考虑建筑物整体结构的抗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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