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tu |
2011-01-21 09:37 |
再讨论“水土腐蚀性”环境类型
讨论对象:《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附录G——场地环境类型与水土腐蚀性 讨论焦点:怎么确定场地环境类型 例子:某条市政道路(含箱函),勘察期间地层大致为填土稍湿2m、粉质粘土稍湿1m、粉土很湿-饱和0.5m、粉细砂饱和0.5m、圆砾饱和2m、残积土稍湿0.5m、强风化基岩3m;地下水孔隙水稳定水位埋深2.6m,略具承压性;场地气候属湿润区;某填土腐蚀性分析结果为硫酸盐(SO4)含量为300mg/kg。 分析:1、从整个场地来说,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附录G判定,场地环境类型应为Ⅱ类,填土具干湿交替的情况,按此判定上述土样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应为具弱腐蚀性。 2、但单从填土来判别,具干湿交替,稍湿,为弱透水层,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附录G判定,场地环境类型应为Ⅲ类,按此判定上述土样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应为具微腐蚀性。 讨论:该场地环境类型究竟定Ⅱ类还是Ⅲ类?因其影响腐蚀性判别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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