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7 |
2013-08-03 22:02 |
关于湖北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几个问题探讨
1.4.1.6条,为设计提供依据及鉴定检测时,加载分级不应小于8级,每级加载量宜为预估极限值的1/8~1/10。验收检测时可将第二级荷载定为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对应的荷载,其后分级(不应少于4级)加至设计要求的单桩极限承载力。 那么验收检测时,极限做到8000kN,规范没有明确说第一级的荷载是多少。那第一级一般是按分级的2倍,按2000,4000,5000,6000,7000,8000加载试验,还是为了等差,按照3000,4000,5000,6000,7000,8000来做加载试验呢? 2.4.1.8条,稳定标准为在每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连续两次在每小时内小于0.1mm(由1.5h内连续三次观测值计算)。 而行标是: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每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由三次或三次以上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那么地标没有明确是从第30分钟开始,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地标每级至少要做1.5h,而行标要做到2h呢.请专家解惑。 附件为湖北地标。 [attachment=2628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