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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rlyp 2011-12-28 10:17
各位老师:规范规定,嵌岩桩的勘察深度控制性孔应深入桩端平面以下3-5倍D,一般性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1-3倍D,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应钻穿溶洞或断层破碎带进入稳定土层,并满足控制性孔和一般性孔的要求。
但如果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一直没有揭露到稳定岩层(溶洞连溶洞或断层很大,无法揭穿),或者说场地内局部出现上述情况,该如何处理施工?基础如何定?还有,在勘察过程中,勘察人员无从得知桩径,设计人员也要得到地勘资料才能计算出桩径,这和规范是否冲突?请各位老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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