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标准《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043-2005)提出了“块碎岩地基”的概念,所谓“块碎岩地基”是指结构体为块状或碎石状的似层状岩质地基,主要指巫山、奉节、云阳一带的岩质地基。通常该类地基,在勘察中所取得岩样(岩块)做出来的单轴抗压强度值均较高,用这样的值用来做设计使用是不恰当的,若采用折减系数来折减,系数的取值又有一定的难度。若采用静载试验,费用又较高,特别是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那么能不能通过现有的一些实例采用类比的方法取得相同地质条件下岩体的承载力呢?答案是可行的,因为现在的巫山、奉节在新县城建设过程中修建了不少新的建筑物(该类建筑可以说是最好的载荷试验,试验结果相当理想——安全、可靠),这些建筑物的竣工资料通常是比较齐全的,通过类比、分析、验算就可以反演求得该类地基的承载力。
前几日,我院有一个11年前完成的勘察项目,业主为***部门,项目分几期实施,目前只剩下最后一栋综合楼尚在基础开挖中,原设计拟采用中等风化泥灰岩作为持力层,采用嵌岩桩基础,但在桩基础开挖中发现,岩体均较破碎,需我院对持力层及承载力进行重新调整。该栋楼为7F,已完成的项目有7F的住宅楼、8F的办公楼。拟建综合楼采用挖孔桩基础,已开挖至孔深10m(设计地坪标高与勘察报告中的岩土分层标高基本一致),桩底为泥灰岩(T2b3),岩体较破碎,充填黄色粘土,需采用风镐掘进,多数挖孔桩挖出的土石方以泥灰岩为主,含量约70~80%,个别桩含量约50~60%,基坑内有1~2m的积水(为间歇性地下水,冬季无水,春夏秋三季有少量地下水)。目前,拟建综合楼的破碎岩体开挖深度与已建办公楼的开挖深度(根据竣工资料)基本一致。
基于现场地质情况,我院提出了承载力建议:介于泥灰岩岩体较破碎,参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表5.3.6-1内中密状碎石土挖孔桩极限端阻力标准值qpk取3500kPa、表5.3.5-1内中密状碎石土极限侧阻力标准值qsik取150kPa。挖孔桩浇注前必须清底、抽取基坑内的剩余地下水。
采用以上的qpk和qsik值对拟建综合楼进行承载力验算,现有孔深已满足拟建综合楼荷载的需要。基于两栋拟建物建筑规模、荷载、桩径、桩间距基本类同、场地地质情况相同,通过类比可见,我院提交的qpk和qsik值是可行的,能够确保拟建物的安全。若不考虑侧阻力,qpk值需提高到4500kPa(按地方标准,通常在桩长小于15m是不考虑侧阻力的作用)。通过拟建综合楼和已建办公楼的类比,对巫山县块状或碎石状的泥灰岩(T2b3)取值,若采用挖孔桩,参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表5.3.6-1内中密状碎石土取值是可行的。取值中可以不考虑间歇性地下水对块碎岩地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