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补考安排咨询电话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010-84237767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10-68318948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鉴于今年这波疫情涉及范围实在太大,截止目前,官方已经明文宣布停考的省市有:
新疆、内蒙古、甘肃、宁夏、西藏、青海、山西、山东(仅剩济南考区)、湖北、河南、兵团、河北、福建
、黑龙江、湖南,涉及14个省份及兵团。
各省报名时间跟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有差异,大家可要记好时间哦~
小编整理汇总了目前已公布报名时间的省份,其他省份考生可多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
岩土论坛也会及时更新信息,复习不易,可千万不要错过报名哦~
温馨提示:部分省市报名时间与缴费时间不一致,各位考生报名后不要忘记缴费哦~
关于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建注〔202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副省级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的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此部分内容主动公开)
(一)考试时间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1月5日、6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5日,专业考试为5日、6日。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
(二)报考条件
202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各地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报名事项
1. 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2022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进行,请各地考试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统一网报工作。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各地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四)考试要求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202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一、标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
6.《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 50269-2015)
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
8.《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
9.《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10.《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19 J124-2019)
1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
1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5.《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 147-2017)
1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2019)
17.《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93-2017 J464-2017)
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2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 5395-2007)
21.《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22.《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16 J447-2016)
2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2014)
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25.《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19)
2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2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28.《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16 J449-2016)
29.《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3370.1-2018)
3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 50025-2018)
31.《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
32.《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 50942-2014)
3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12 J1407-2012)
34.《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12 J1408-2012)
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3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3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38.《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2015)
39.《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
40.《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
4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4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
4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J719-2016)
4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
4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46.《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 50585-2019)
4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 72-2017 J366-2017)
48.《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12 J1447-2012)
49.《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
50.《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843-2013)
二、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1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部令第141号)
1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住建部令第 81 号)
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
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1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7 号)
1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市[2009]105 号)
1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
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3]第13号)(2018年修订版)
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
19.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
附件下载:
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