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 〔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复核,蒋璞莹等2人(名单附后)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因此按照成绩无效处理,并予以公示。
本公告所涉及应试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申辩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成绩无效人员名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