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大家一起刷新岩土工程的基本概念!暂时的目标是每天刷新一个基本概念,针对一个概念深入剖析、理解。期待着大家抛去完美主义,放下自我保护,畅所欲言,专注成长,共同的进步。特别声明,本人水平有限并不是来给大家上课,仅仅是想起到一个剖砖引玉的作用,更确切地说是求拍砖,所以如果文字中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期待着各位的指正也希望不会惊吓到大家!
DAY258
浅基础
继续浅基础。大面积填方、填海等地基处理工程,应对底面沉降进行长期监测,直到沉降达到稳定标准;施工过程中还应对土体位移、孔隙水压力等进行监测。监测剖面及监测点数量应满足监控到填土取的整体稳定性及边界区边坡的滑移稳定性的要求。监测值的变化和周边建筑物、管线的允许的最大沉降变形是确定监控报警标准的主要因素,其中周边建筑物原有的沉降与基坑开挖造成的附加沉降叠加后,不能超过允许的最大沉降变形值。爆破队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与炸药量、引爆方式、地质条件、离爆破点距离等有关,实际影响程度需对测点的振动速度和频率进行监测确定。挤土桩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土体隆起等挤土效应,不但影响周边环境,也会造成邻桩的抬起,严重影响成桩质量和单桩承载力,应实施监控。建筑物沉降观测应从施工开始,在整个施工期和试用期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并以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依据之一,施工期的观测日期和此时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建筑物竣工后的第一年每2~3个月观测一次,以后适当延长至4~6月,直至达到沉降变形稳定标准为止。
明天见。
期待各位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