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本规程适用于位于不透水土层且无稳定水源的既有或新建建筑地下工程,采用排水卸压抗浮技术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ma-GvWD2
条文说明:说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不透水土层指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5cm/s且土质较坚硬的土层,无稳定水源指无常年地下水及无稳定水源(如场地周边有河流、湖泊等)。基岩存在裂隙水,鉴于基础数据及处理经验不足,而直接抽排地下水存在安全隐患、费用高且不符合环保要求等问题,故本规程不包含位于基岩的地下工程。 GU`q^q@Ea
1.0.3排水卸压抗浮技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5R0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