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这是我在筑龙上写的一个讨论的问题,放在这里。讨论下。
按抗震规范,测试场地等效波速时,是从地面开始的。这个地面地什么地面,这个地面有三个地面:1、原生态自然地面,即没有受人类活动影响的地面,2、受人类活动影响的地面,又有两种情况:(1)填方地面(2)挖方地面。没有明确,我个人理解应该是现在的自然地面了。
人类活动影响不影响场地的类型,按道理说不应该影响。我们现在很多工程打很多混凝土桩,很密,很深,现在都不考虑其对场地类型的影响。以后考虑不考虑就不管他了,至少现在是不考虑的。
但实际上还是影响的,我来几个瞎编的例子吧。
第一个例子,填方:在一个低洼区,原在地下3米以下均为卵石层,波速大于500。后来由于人类活动,回填素土了,现在又要进行建设,基础埋深约原来最自然的顶面了。现在按现有的自然地面做勘察,卵石以上土层的前切波速都小于140。现在开始假定几个条件来确定场地类型了:(1)如果回填的素土厚1~12米,按照规范,小于140,覆盖层厚度也就是4~15之间了,场地类型应该是II类了。如果回填土12米~77米,覆盖层厚度就是15~80之间了,场地类型就成了III类了。
第二个例子,挖方:在一比较高的位置,原地下18米以下均为卵石层,波速大于500,以上土层剪切波速都小于140。后来由于人类活动,开挖取土,现在要进行建设,基础埋深在现在的自然地面以下若干米。现在按现有的自然地面做勘察。现在开始假定几个条件来确定场地类型了:(1)如果挖掉的土厚也就1~2米,按照规范,覆盖层厚度也就是15~80米了,场地类型应该是III类了。如果挖掉的土厚3米~15米,覆盖层厚度就是3~15之间了,场地类型就成了II类了。如果挖掉的土超过15米,场地就成了I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