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坛| 消息
主题:什么是沉陷敏感的乙类建筑
回帖:一、概念澄清(非常关键)
“液化沉陷敏感的乙类建筑 / 构筑物” 出自《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1 2012》4.3.1:
饱和砂土、饱和粉土场地,6 度区可不做液化判别;但对液化沉陷敏感的乙类构筑物,6 度时要按 7 度要求做液化判别与地基处理;7~9 度乙类构筑物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执行液化判别建标库。
1.乙类:抗震设防分类 ——重点设防类(GB50223):地震时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生命线工程、地震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抗震措施提高一度(地震作用不提高)。不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不要混淆。
2.沉陷敏感(液化沉陷敏感):地震发生砂土 / 粉土液化,产生地基震陷、不均匀沉降,很小的液化沉降即可造成结构破坏、设备失效、次生灾害,不能容忍较大不均匀沉降的乙类构筑物。
注意:规范没有单独给出 “液化沉陷敏感” 的严格条文定义,只有条文说明定性判断;GB50007 的沉降敏感是静荷载下不均匀沉降敏感,和本条地震液化沉陷敏感是两个概念,但指标互通。
一句话:乙类 = 抗震重点设防;沉陷敏感 = 结构 / 设备对液化引起的不均匀沉降、倾斜容忍度极低。
二、定性判定指标(怎么判断是不是 “沉陷敏感乙类”)
1)先判定:是不是乙类建筑 / 构筑物(GB50223)
满足其一:
•医疗、急救、疾控、应急指挥、避难场所、广播通信、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等生命线工程;
•教育、幼儿园、养老机构;
•大型人流公共建筑;
•地震破坏后会引发爆炸、有毒介质泄漏、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工业构筑物(储罐、压力管道、化工装置、大型料仓、水泵站、变电站等)。
2)再判定:是否液化沉陷敏感(定性,GB50191 条文说明 + 岩土工程通用判断)
满足任意多条,一般判定为液化沉陷敏感:
1.结构刚度大、对差异变形极敏感:钢筋混凝土框架、排架,长条形刚性基础、筒体结构,不具备适应不均匀沉降的变形冗余;很小沉降差就开裂、构件内力超限。砌体承重结构局部倾斜敏感。
2.附属设备 / 工艺对沉降、倾斜要求极严:大型储罐、精密机组、起重机轨道、压力管道、反应器、变压器,微小倾斜 / 沉降差导致设备卡涩、密封失效、泄漏、停机。
3.结构体系不允许产生附加内力:超长结构、多单元连体、高低跨,基础刚度差异大;液化不均匀沉降会产生巨大附加应力。
4.一旦发生沉降破坏,次生灾害风险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液体 / 气体构筑物,泄漏后会造成重大伤亡。
5.基础形式特点:独立基础、条形基础,不是整体筏板;地基液化后差异沉降显著;桩基若存在液化层侧摩阻 力丧失,也会出现不均匀沉降。
反面例子(一般不算液化沉陷敏感):简单小型埋地管线、小型水池,变形冗余大,少量液化沉降不影响功能。
区分:静沉降敏感(GB50007):普通荷载下,地基压缩固结引起不均匀沉降;液化沉陷敏感(GB50191):地震作用,饱和砂土 / 粉土液化,土体颗粒重组、孔隙水压力上升,产生震陷(地震瞬时沉降 + 残余沉降)。
三、定量指标(分两类:变形允许指标;场地液化定量指标)
(1)地基变形控制定量指标(GB50007 2011 表 5.3.4,沉降 / 倾斜控制阈值)
这是静载不均匀沉降控制指标,工程上直接拿来作为液化沉陷的变形控制限值(液化沉降属于附加不均匀沉降,一般要更严格) 变形 4 类指标:总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
表格
结构类型控制指标允许限值
砌体承重结构局部倾斜(6~10m 内两点沉降差 / 距离)0.002
框架结构、排架(柱基)相邻柱基沉降差 / 柱距 l中低压缩土:0.002l;高压缩土:0.003l
多层 / 高层、高耸结构倾斜(两端沉降差 / 基础宽度)Hg≤24m:0.004;24
下一楼›:砌体承重结构的长高比界限在现行规范中有明确的分级控制标准,核 心判定依据来自《建筑地基基础 ..
‹上一楼:沉陷敏感的乙类建筑是指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且对沉降变形控制有严格特殊要求的建筑,这类建 ..

查看全部回帖(6)
«返回主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