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楼:引用第19楼万变不离其宗于2008-11-13 22:06发表的 :
土老冒说的有道理,但我要声明的是桩基 ..
22楼:引用第19楼万变不离其宗于2008-11-13 22:06发表的 :
土老冒说的有道理,但我要声明的是桩基 ..
25楼:有个建议不知道行不?
方法一:如果对沉降要求不高,可以考虑采用片筏基础(注意交叉加筋) ..
29楼:只有采用我们用的所谓“老30型”钻机跟管钻进,跟管至35m没有问题,其下就可以注浆了。
30楼:引用第22楼土老帽于2008-11-14 00:35发表的 :
需要纠正楼主的说法:
加固的对象是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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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变不离其宗 2008-11-14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