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是一家中央驻湘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直属中化地质矿山总局领导。拥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等系列资质,具备从事固、液体矿产勘查,地质钻探与坑探,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测试),水工环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施工,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施工等业务能力。是一家集地质勘查、实验测试、地灾评估、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和岩土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地质勘查单位。
根据我院长远发展规划和业务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志于我院事业发展且符合应聘条件的各届人士踊跃报名应聘。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明理诚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要求;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野外工作岗位要求为男性。
二、招聘职位及专业要求
三、报名办法
请有志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专业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或相关资格证(如果有)复印件(须交验原件)到本院综合办公室报名。有学习或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本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4号 邮政编码:410004
联 系 人:邹 敏(主任) 电话/传真:0731-85588972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集体论证、公示结果、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和考核范围在报名时约定。
五、工资待遇
应聘后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本院正式职工名册,执行国有地勘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本院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受聘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建立住房公积金。
六、特别说明
1、对有项目管理经验、综合研究能力和报告编写能力的高层次地质技术人员或注册岩土(一级结构)工程师,本院可放宽年龄要求,并提供优厚待遇。
2、本招聘公告在公告期内均有效。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