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申报注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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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需要同时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申报注册材料及网上申报数据。
用于网上申报数据的“个人版”和“企业版”软件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下载,有以下网址:
http://www.pqrc.org.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
http://www.mohurd.gov.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入办事大厅-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线申报)
一、申报数据
1、下载及安装“个人版”软件
个人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进入个人版入口,下载、安装“个人版”软件。
2、使用“个人版”软件选择注册专业和类型进行数据录入、申请表打印和生成申报数据
参阅《“个人版”操作流程》(见附件1)。
注:1、申报表打印采用双面打印方式。
2、原印章注册号必须填写最后一次取得的印章注册号,申请表上加盖最后一次取得印章的印模。
3、如果数据进行了修改,要重新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必须与申报数据一致。
4、申请表上“聘用单位意见”一栏需手工填写。
3、聘用单位下载及安装“企业版”软件,使用“企业版”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注册数据
聘用单位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进入企业版入口,下载、安装“企业版”软件。使用“企业版”软件(联接网络)接收“个人版”生成的申报数据,进行网上申报。[参阅《“企业版”操作流程及注册事项》(见附件2)](申报数据会自动进入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系统)
注:“企业版”上报数据时,一条数据只需上报一次,上报完成后可在“企业版”中“上报情况查询”查看是否上报。
二、申报注册材料
(一)初始注册(需要同时网上申报数据)
1、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2、资格证书复印件;(需要有带建设部和人事部印章一页和个人信息一页)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相应的业绩证明;(在申请表上附着,需要有关单位盖章)
7、逾期(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延续注册(需要同时网上申报数据)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份,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变更注册(需要同时网上申报数据)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2、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用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5、办理变更注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1、办理变更注册时,原执业印章需要上交原聘用单位所在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变更注册的注册材料和申报数据由现聘用单位上报。跨省变更注册的需先将变更注册材料交原聘用单位所在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盖章(只需交注册材料,不交申报数据),再由现聘用单位将注册材料及申报数据(使用“企业版”网上报)报到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但已注销注册人员申请跨省变更注册的,提交已由全国注册管理机构盖章的注销注册申请表复印件,不需要将变更注册材料交原聘用单位所在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盖章)
(四)更改、补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需要同时网上申报数据)
1、更改、补办申请表;(一份,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2、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或持污损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向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更换。(如系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号更改需更改、补办执业印章的,需提交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上交原执业印章)
(五)更改注册单位名称(不需要网上申报数据)
1、单位更名报告;(说明单位原名称和现改为什么名称,并列出注册人员名单)
2、工商管理机构更名通知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注销注册(不需要网上申报数据)
1、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相关证明材料(如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出具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用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注:1、注销申请表从“个人版”软件上下载、填写、打印即可。
2、申请注销注册需同时上交执业印章和注册(注册执业)证书。
附件:1“个人版”操作流程
2、“企业版”操作流程及注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