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位于福建泉州晋江,由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桩基础施工时,其桩基持力层应由地质勘察单位进场与施工单位同步,每根桩基础的持力层确定也由地质勘察单位进行,特别是人工挖孔桩、冲钻孔桩部分,而监理部门只是作为辅助,各位同仁们,你们觉得持力层的确定应由地质勘察单位确定还是由监理单位确定?
本人的观点:
1、根据现行的政策法规,对每根桩需要地质勘察单位进行验桩的要求没有明确,只是有提到应参加验桩、验槽工作;
2、多数勘察合同在签定时也没有在合同里约定需每根桩要求由地质勘察单位确定;
3、根据常规思维:由于桩基施工时,监理部门、业主部门已入住,其质量把关应由业主委托监理部门把关为主,地质勘察单位已提供施工图审查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部分项目还有进行施工勘察并提交施工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也明确了桩基础的方案及持力层确定标准,其实施工单位自已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监理的现场监理,已能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勘察单位的入驻,从形式上来说,是多余的,而且对于勘察单位来说,也是劳财、劳力。
备注:地质勘察单位持力层确定是不收费的。
请各位达人结合勘察市场现状发表宝贵的看法,共同探讨,共同进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