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的工程,如果是建筑面积较大的话(厂、库、区等),一般应将地灾安评与勘察分开进行,现在国家已经发布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在重庆、广东等地都有的自已的地灾评估规范,但是应用都尚未普及,主要在矿山或重大市政工程等方面贯彻得比较好,厂房也可以,在工民建等方面比较差。 sG\=_-"v(
地灾安评涉及到区域稳定性的问题,应在选址阶段完成,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sx/g5?zh
4.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的地质灾害种类应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塌岸、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开采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采矿地表移动。 = U^B,q
4.1.2评估范围不应小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范围,应视规划、建设和矿山项目的特点及影响范围、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按下列原则确定: I\[*vgjm3G
4.6.6 地裂缝的调查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g]3-:&F{c
——调查地裂缝的几何特征与活动特征,单个地裂缝及群体地裂缝的规模、性质及分布,地裂缝对地面地下建(构)筑物的破坏特点,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 onjTuZ^h
——划分地裂缝成因类型,判定诱发因素,预测发展趋势,分析与同地区其他地质灾害的关系。 9_HEImk
地灾评估的成果应该是勘察工作的依据之一。 bT8BJY%+
本工程本末倒置,先勘察后评估,勘察有责,安评有责,但责任不一样。 '8}\! i&
安评的范围是区域性的,未发现地裂缝,是失职。 t rHj7Nw
勘察的责任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 cd:O@)i
1、地裂缝是地表出露的还是覆盖型的,与建设场地的距离是多少,场地内伴生有地面蹋陷是在施工前还是在施工后,如果地裂缝出露、距建设场地的距离近,场地内伴生有地面蹋陷是在勘察前,那勘察报告违强条。 i1/FNem
2、勘察报告书中有无提及应进行专门性的安全评估,这是对勘察单位的自我保护是很重要的,就现在的市场而言,对于勘察单位而言,建设场地外以资料收集、调查与简单测绘为主,一般业主不可能同意进行详细的外围工作,规范也未要求,故勘察报告中和稳定性主要是指区域稳定性(大断裂等)与场地周边肉眼可见的不良地质,对于周边不可见的,如大溶洞、暗河、区域资料未有的潜伏断裂、潜伏裂隙,可能就查不出,也不能苛求勘察单位查出,但是规范又要求勘察报告评价场地的稳定性,故建议以后的勘察单位在山地工程、岩溶区等工程,在建议处都加上建议进行专项安评,这是与国家相关部门的精神要求是相符的。 HHX9QebiST
3、与设计提供的勘察技术要求、勘察工作量的制定、最终批准单位有关。 QZDGk4GG
4、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监理、地质验收(勘察)有关,难道勘察过程中没有发现伴生有地面蹋陷,施工过程中还熟视无睹,怎么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