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o56UlN
*******基坑支护工程位于**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东侧,场地南侧为珠江,原地貌单元属河流冲积阶地,原地势较低,后普遍被人工堆土稍有填高,地面平坦,该基坑原为两层和三层地下室部分,原两层地下室部分基坑底标高为-8.6m,三层地下室部分基坑底标高为-12.1m,现地面为-1.0m,工程于2002年10月开始施工,2003年6月停工,除设置在原两层地下室部分的出土口外,原两层地下室部分的其余区域已开挖到设计基坑底高程,原三层地下室部分开挖到-10.5m,2004年10月对三层地下室部分的基坑南、北侧进行填土反压,填土顶高程约为-8.0m,顶宽约2~3m,并进行预应力锚索加固施工,加固施工于2004年12月完工。 Zk<Y+!
原两层地下室部分的基坑采用喷锚支护,原三层地下室部分的基坑采用桩锚支护。目前该工程需继续施工,并根据新的建筑结构需要,三层地下室底板面按-12.6m考虑,基坑底按-13.6m考虑,现地面标高约-1.0m,相当于绝对标高8.20m,从现地面到设计基坑底深12.60m。原两层地下室部分也需加深到三层,其后续施工的方案另行设计,这里仅对原三层地下室部分基坑的后续施工进行加固设计。 {osadXdC
三层地下室部分的东边紧临原二层基坑,基坑东侧外约10m为道路,路宽约10m,目前行车较少,路的东侧为琶洲大桥;基坑南侧约20m为沿江路,沿江路南侧为珠江,珠江离基坑较远,远远超过3倍基坑深度范围;基坑北侧靠西部距离基坑边约20m为三层幼儿园房屋,基础为预应力管桩基础,北侧靠东部为幼儿园操场,离基坑边超过15m;基坑西侧紧临已建20层住宅楼的二层地下室。原三层地下室和东边紧邻的原二层地下室基坑之间设有止水帷幕。就基坑周边的管线情况来看,目前除了原二层地下室基坑北侧的20层住宅楼边有一条排污管外,其余位置没有其它重要管线对基坑支护施工影响严重或基坑支护施工需要保护的地下建、构筑物。 \]Y=*+{
目前基坑西侧紧临已建20层住宅楼二层地下室的区域已开挖到底,对于基坑东侧的原二层地下室,其后续施工也要开挖到三层底,因此实际上只需对原三层基坑的南、北侧进行加固设计。 Dk#4^`qp1
南、北两侧原基坑支护方案为:顶部按1∶1放坡1.5m,在坡底设两排搅拌桩止水,搅拌桩顶高程为-2.5m,在搅拌桩靠基坑侧设Φ1000@1100钻孔桩挡土,桩顶设700厚冠梁,冠梁顶高程为-4.0m,分别在-6.0m和-10.0m设两道预应力锚索,锚索为两桩一锚,2003年6月开挖至-10.5m并施工完-10.0m处的预应力锚索后基坑停工,2004年10月加固施工时在基坑中部取土对南、北两侧的挡土桩进行填土反压,反压土顶高程约-8.0m,顶宽约2~3m,并在约-7.5m高程处又施加了一排预应力锚索进行加固,见原基坑施工竣工图,为方便计,锚索从上往下分别记为第一道、第二道和第三道锚索,即第一道、第二道和第三道锚索的高程分别为-6.0m、-7.5m和-10.0m,施工时间分别约为2003年3月、2004年12月和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