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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楼dahengba于2008-11-21 09:24发表的 : O1!hSu& 我始终觉得搞地基处理的要有太极精神,以柔克刚,硬撑其实是没有好处的。想想看,高山下面的地基土一定是足够密实的,在高山隆起的过程中其颗粒都靠得越来越近,扛着吧,谁也别想走;因为害怕不均匀沉降,害怕上部结构施工质量差、刚度低,害怕搞上部结构设计、施工的推卸责任,规范规定了最大容许沉降,为了满足规范这一违背自然法则的错误的规定,只好靠一根根硬梆梆、傻乎乎的粗棍子(桩)在那儿撑着,导致高楼下面的地基土得不到密实、出力的机会,脱离基础底板形成负摩擦力还算好的,遇到地下柔情的水还不跟着走,跳槽、私奔谁能拦得住?
引用第10楼dahengba于2008-11-21 09:05发表的 :这是有出处的,但规范为何不用?1000mm直径的桩,在砂土中要达到至少150mm的沉降才能达到承载力的极限,谁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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