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系统勘察设计检查提出的未评价“横向扩展”违反强条意见的回复
在2023年四川省乐山市住建系统勘察设计检查中,我公司一个项目被抽中,并被审图专家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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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问题,我的回复是这样的:
对专家提出审查意见,我公司高度重视,感谢专家对我公司成果的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仔细研究了我国现行抗震设计相关的规范,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3.1.1.3条规定,对于场地的勘察工作提出强制性要求:应对工程场地的在地震条件下的稳定性能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如液化,震陷,横向扩展,崩塌和滑坡等。
首先对于横向扩展的定义,我们翻阅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该规范中4.3.10条写到:
在故河道以及临近河岸、海岸和边坡等有液化侧向扩展 或流滑可能的地段内不宜修建永久性建筑,否则应进行抗滑动验 算、采取防土体滑动措施或结构抗裂措施。
同时该规范对4.3.10条的条文解释给出了具体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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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对于什么是横向扩展现象的理解为:
首先横向扩展是在可能发生液化的地层中产生的。
其次横向扩展的发生必须具有一定的地形条件。
根据以上例子,可以理解到横向扩展其实是指,在地震条件下,地基土发生了液化,同时由于在岸坡附近,岸坡在侧向上是临空的,在水平方向上没有约束,所以地基土向临空方向上产生了流动。
我们在网络上查阅到了更多的解释,横向扩展现象实际上可以用如下的示意图说明:
因此我们对于《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3.1.1.3条规定的理解为,应当在场地地基土可能发生液化的条件下,再对地基土在地震条件下可能产生横向流动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措施。
而在本工程中,场地处于金沙河的二级阶地之上,场地地面标高约在606左右,金沙江勘察时水面约在585左右。勘察揭露的地下水位约在589-590左右,本场地仅一孔中出现的可能液化的土层中砂(厚度仅约1m)最低标高也在598.53,中砂层远高于可能的地下水面。因此本场地中地基土是不可能在地震条件下发生液化的可能的。对此本报告的结论也是非常清楚的。
因此在本报告中,我方根据对规范的理解,根据工程勘察技术报告编写的原则:技术报告应该简明扼要,切中问题,有针对性。并未再进一步展开对场地土的横向扩展的评价。因为这是不必要的。
我公司在本报告中的各项结论也是明确的,并不会对设计单位造成误解,形成本工程的安全隐患或者造成工程造价的不必要浪费。
以上是我公司对此问题的理解以及回复。恳请审图专家酌情考虑本工程实际情况,对我公司提出回复进行研究。
致敬。
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回复人:周昌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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