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美国地震的大片,突然产生了一种想废除《规范》的冲动。当地震来临,那个集工程师和开发商代表于一身的小子自私自利、见死不救、狼狈逃窜,是片中唯一的反面人物,也是好莱坞艺术家对全世界土木工程师和开发商的羞辱。
土木工程师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开发商选择基于国家标准所做的设计,有错么?
当然有错,不仅有错,而且违法。
从国家层面制定的统一的规范对于各行各业来说永远都是一个安全可靠度的最低标准,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创新去追求更好更高的标准,唯独这个土木工程特别是建筑工程行业,从设计工程师到开发商都是死死盯住最低标准,以刚刚达到最低标准为最高准则,甚至在达不到最低标准的时候还要组织专家论证证明其勉强满足了国家规范最低标准。
但是,无论是土木建筑工程师还是开发商,你们设计的房子是自己住吗?你们是要卖給消费者的,你们确定以国家规范最低标准进行设计的时候征求了消费者的意见吗?你们告知了消费者房子的安全范围吗?你们提供了更结实更长寿更健康更抗震的设计方案供消费者选择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不受伤害权如何来保证?
如果土木建筑工程师和开发商未充分告知消费者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计算采用的地震荷载等级及其安全范围,未提供多个设计寿命及其抗震减灾能力的差异化方案供消费者选择,那么,无疑可以断定土木建筑工程师和开发商集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对消费者因建筑破坏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为此,薛博士在岩土论坛和结构ok论坛发起辩论:
是否应该立法废除结构抗震规范和岩土勘察规范?
正方观点:是,没有单一教条的规范以后,结构和岩土的设计师才能不再夜郎自大、闭门造车,才能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不受伤害权得到执行和保证。
反方观点:否,严格执行规范虽然死了很多人,但如果规范中加一句强制性条文:”本规范为工程可靠度的最低标准,设计人员应提供多方案供消费者选择,明确告知各方案的设计适用范围和安全风险“,暂可免于废除。
欢迎大家前往讨论,真理越辩越明!
规范自身就不是僵化不变的,不仅在不断发展,而且也往往错误百出,例如:只有绝对的大傻才会相信——地基承载力——的存在,且看其证明公式——绝对对称均匀的荷载、绝对对称均匀的反力,结果发生了滑移,试问:一个绝对对称均匀的体系如何发生严重不对称的单侧滑移??
请问严格执行规范是否就可以不死人?
请问规范是否考虑了工程实际的一切风险因素?
规范忽略的小概率事件,对不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不受伤害权的土木工程师来说的可能仅仅是1%的种种借口,但对遇难的消费者来说却是100%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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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江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