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第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详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二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三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全国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第四条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二)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六)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