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主要是用来判断场土的类型,进行场地类别评价,但这样理解是不对的。 K\VL[HP-
2010版国标抗震规范有关条文如下:4.1.2-3 对丁类建筑及丙类建筑中层数不超过10 层、高度不超过24m 的多层建筑,当无实测剪切波速时,可根据岩土名称和性状,按表4.1.3 划分土的类型,再利用当地经验在表4.1.3 的剪切波速范围内估计各土层的剪切波速。首先要确认这里提到的甲乙丙丁分类是指建筑物的抗震分类,分别对应于国标《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中的特殊、重点、标准、适度设防类,而不是对应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分类,各类在分类标准中有较详细表述。例如:小学、幼儿园不得低于乙类,即使只是建造2层也必须有实测剪切波速。 {aoG60N
再说钻探深度,对满足规范规定条件的丁类及部分丙类建筑物如果能收集到邻近20.0m深度范围的地层资料可以借用,或直接借用邻近场地波速资料,都是可以的,只要注明引用出处,最好将借用资料复印附在报告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