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保护区是指轨道交通线路知控制保护的范围,分为重点保护区、控制保护区,其范围分别为: (一)地下车站与区间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十米内为重点保护区,十米至五十米内为控制保护区; (二)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道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五米内为重点保护区,五米至三十米内为控制保护区; (三)出入口、风亭、冷却塔、集中供冷站、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地面站房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和车辆段(停车场版)用地范围外侧三米内为重点保护区,三米至十米内为控制保护区; (四)城市轨道交通过河隧道、桥梁结构外边权线两侧各二十米内为重点保护区,二十米至一百米范围内为控制保护区。 U]! .~j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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