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消息:河北石家庄市政府今日(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鹿集团破产案处理情况。通报称,三鹿奶粉安全事故发生后,三鹿集团于9月12日全面停产。目前,三鹿净资产为-11.03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石家庄中院已受理债权人对三鹿的破产申请,破产裁定书已于12月23日送达三鹿,此案正在审理。
一家企业破产,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可奇怪的是,中评社消息:数百名三鹿代理商和原料供货商涌向石家庄市政府,石家庄官员泪洒谈判桌,要押政府大院筹三鹿赔款。这则消息还称:"石家庄市政府就在上个月已经把市政府大院的南院和西院抵押给银行了,还有一个下属酒店也抵押了,筹集了9.2个亿上缴给国家暂时成立的临时赔偿机构。"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是其重要内容。三鹿集团作为一家股份制公司,控股方是持股56%的石家庄三鹿有限公司,合资方为新西兰恒天然集团,持股43%。这样的企业,自然要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当初大赚的昧心钱归企业自己,现在走向破产了,为什么找政府买单?而石家庄市政府又有什么权力,抵押政府大院筹钱给三鹿擦屁股?
三鹿的债权人们无疑值得同情。一家三鹿破产,导致他们之中很多人数百万、上千万的损失,有些人甚至可能血本无归,当地政府采取一些措施加以补救,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政府大院是谁的?它不属于三鹿,也不是市长家的私有财产,建设政府大院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市政府将它抵押出去,有没有争取纳税人的意见?如此重大的决策,经过人代会审议吗?现在抵押出去,将来赎不回来怎么办?谁来负这个责任?
对于企业破产,国家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相关债权、债务,让司法部门按照法律制度处理就可。石家庄市政府搭上它的大院不唯不智,更是对纳税人利益的漠视、也反映了当地政府、企业、公众三者关系的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