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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探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以行政区域作为抗震烈度、地震加速度定值的边界,合理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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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羚羊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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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说来,地质单元平面面积稍大于行政区划面积。一个地质单元上有若干年行政区域,相同地质单元的行政区完全可以有相同的抗震烈度与地震加速度峰值。  0dh#/  
2、该规范中以行政区划的边界作为确定抗震烈度、地震加速度定值的边界,自然靠成了相邻城镇、相邻行政区划对于抗震烈度与地震加速度值的突变与跃迁。若以一条路为行政区划分界,就会出现路南7度,路北8度的突破。路中间当采用何种级别? &9@g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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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雪域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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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09-26
以行政区划作为地震加速度分界线是不合理的。但是以什么作为分界是合理的呢?不管以什么作为分界,都会造成此线南为7度,此线北为8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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