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行说,“五方责任主体”很多余。也有道理。毕竟目前的各级验收,签字的就是这五方。本来就是五方责任主体嘛。 e5Ml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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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以前的五方签字验收,毕竟还只是一个业内管理。本次的五方责任主体,把业内行规上升到建设法规、社会公众层面,重视层面还是不一样的。 _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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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责任主体这个政策的出台,给勘察提出了新的思考:勘察单位对项目勘察事务,承担总的责任。难道以前不是勘察承担吗?以前还是有些模糊之处。我主要谈以下两点: XR0O;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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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的关系。 6F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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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在很多地方不是一家勘察单位来做。主体勘察单位做了主体勘察,提供了持力层、承载力,完成了审图。后面的施工勘察如岩溶的钻芯,换了一家做。这个基础验槽签字,谁签?谁是五方的勘察方?这个问题就很模糊。主体勘察单位签字?我不签,施工勘察不是我搞的,我不知道他搞的怎么样。施工勘察说,我只是具体事务的专题钻探,给你主体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数据,大面积的主体勘察,我又没有做,我签什么字? 0J~Q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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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主体勘察单位不愿意为施工勘察承担责任的时候,就有业主和质监站专家来劝说你:施工勘察是为主体勘察单位提供数据的,你作为主体勘察单位应该采纳。我说,这是屁话。持力层、承载力、岩溶安全,这不是实验数据这么简单的事,是勘察最为主要的数据、最为核心的结论、最为主要的工作!勘察最核心的东西,勘察单位自己不能搞?何况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说,勘察数据不受其他外单位改变(原文我记不清了)。 H6aM&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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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给出建议是: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单位应该是一家完成。让一家来做这个勘察责任主体。 !G_jGc=v
那么有人说,业主不会干的。如果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必须是一家,没有选择,那么后面的施工勘察的要价,会很高,会拿住业主的。业主一定要货比三家。 zd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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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那没办法。 am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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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施工勘察你另外请一家来做,主体勘察单位从中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技术费用,以示为你负责的经济技术关系。 2i|B=D(
或者,两家做,两家都在基础验槽和基础验收记录上签字。凡是有施工勘察的,验收表多一个施工勘察——这个似乎又不符合行业管理。行业管理实际上只认一家勘察的。 9N[EZ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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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岩土检验、试桩与勘察的关系。 2=ztKfsB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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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的检验和检测,大致分为两块:设计前为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依据的载荷试验;施工后的质量验证。前者属勘察,后者属质量检测。也有的检测提前进行,两个阶段合并。如大直径嵌岩桩,提前在桩底的岩基载荷板试验,既是设计数据,也是检测数据。 p4VSma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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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到湖北省发布的“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审图变更管理办法”,把试桩资料列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甲级地基勘察的天然地基载荷板试验,更是无疑问的勘察内容了。 -v?hq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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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些都是属于勘察内容。勘察要不要为此承担“五方责任”? z1,tJ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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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目前的状况是,这些涉及到承载力数据的确定、持力层认定的试验、检验、检测,在很多三四线城市,勘察单位是不能做的。地方建设局,都垄断给建设局下面的检测站来做。但是这些检测单位得出的岩土参数,却需要勘察单位来认可负责。 q 6`G 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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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专家们还说了:这些检验数据,就是勘察数据,提供给你们勘察单位,你们应该采纳。我还是说:P。我们不会做?我们不会做也可以自行委托人去做. GJ'sp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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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责任主体后,这个事情怎么看?我觉得勘察单位正好主张我们的行业权益。我觉得,为设计提供事前设计依据的载荷试验,岩土检验,都是勘察范畴的事情,勘察单位都应该有资格做,有权利去做,去承接这个业务。 ep(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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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如果这些事不是勘察做的,勘察单位还是得通过五方责任主体已经为此承担了总体责任。 !NKmx=I]
政府的管理责任愈加明晰。 那么勘察的责任和权利要对等。这就是我的浅薄的思考。 `"k9w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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