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及今,“出路”之于国人都可能是个大问题。上至一品官员甚至是皇帝,下到贩夫走卒莫不如此。差别只在于,有的是自找的,有的却很无辜。
想当年刘少奇想回家种田当农民亦不可得,历史上这样的事情不知凡几。从政有如刀头舔血,能告老还乡就算是种福分,很多人常常要把命革掉才算完,半道转身,难。学术话语说,这叫没有“退出机制”。其实没有“退出机制”的不止是官。
范跑跑一篇《那一刻地动山摇》,就把自己的教师饭碗给砸了,半年后他北上北京准备再就业,又遭到广大道德家的“追杀”。范跑跑其实并非“先烈”,2001年,株洲市中学言文教师尹建庭在课堂上宣讲说:“读书就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这事被告发,结果被有关部门开除,并通报全省——任何学校都不得再录用此人(参见《一个伪问题:读书为了什么?》)。尹建庭目前下落不详。
道德家说,范跑跑去死吧;悲天悯人者说,要给范跑跑“出路”;还有人说,范跑跑可以改行干别的嘛。
且不说范跑跑因为一篇文章,就被当局剥夺执教的权利是否天径地义。就说“改行”吧,这两个字说起来轻巧,做起来谈何容易?前些时候,众多硕士生争当胡屠户的新闻大热,赞之者说这是就业观念的进步,真是扯蛋——明明是就业困难嘛。这些当上胡屠户的硕士还年轻,一就业就练习举屠刀,还来得及。试想让毕业多年,已有家室儿女的范跑跑“转行”——竞争耍屠刀一职,恐怕未必行。
在中国面临“转行”困难的并不是个案,而是年复一年要大面积发生的事情,在有些领域,甚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比如相当有代表性的复转军人。
90年代中期,贺卫方在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引起轩然大波的评论〈复转军人进法院〉。文章大意说,有关部门习惯把大量没有受过任何法律教育的复转军人安排到法院工作,这对司法公正构成了极大威胁。确实如此。
问题是一批批复转的军队干部,安置到哪才算妥当?安排到报社就妥?以我曾经供职的那家机关报论,我在职期间每年都有被指定吸纳复转军干部去当官。在传媒日益市场化、专业化时代,这样的人多了,不把报纸搞死那才叫奇迹。
的确,这不是复转军人的错。军队干部也都是“国家干部”,他们的转业安置一向就是大政 府要承包的任务,也一向就是个难题。我猜想,政 府机关日益恶性膨胀,除了帕金森定律的普遍作用、腐败的裙带关系以及卖官鬻爵的原因,没有“退出机制”也是重要原因,而集团利益以及“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则多半是促成这种决策的原因:在商品大潮汹涌——钱景一片光明的时期,不少地方政 府机关为了“精简机构”——制订出了党政干部“带薪下海”的政策。
官员带薪下海,看似荒唐,并非一点理由没有。李鸿章曾说,天下最容易的事,便是做官,倘使这人连官都不会做,那就太无用了。那些光着身子被抛到海里,多半都要淹死。体制内的人制定这样政策,就是在制订有利于自己的“退出机制”。至于更多的体制外的人的出路问题,那是他们漠不关心或无能为力的。比如从前一向“从哪来回哪去的士兵”如今也困难重重,怎么办?想想那个小贩崔英杰吧,他还能退到哪去?城管政策的制订者是没心思理会小贩的“退路”问题的。
或问,他们不可以回家种田么?问题是这些农民还能退回农村吗?2006年,我为愈演愈烈的城管事件写下《中国城乡已经全面开战》,那还只是描述了街头的小贩与城管之间的随机爆发的猫捉老鼠式的“游击战”,两年后事情就演变到了加高城市壁垒——御敌于城门之外的惊人地步——有些地方要在制度上设计上彻底地步“百把农民赶回出城”了。
一个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如果真的无路可退时,还有多少人有“后路”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