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贫困人口的估算,因适用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大相径庭。12月5日,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副司长赵建华在“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网上座谈会上表示,到2007年,贫困人口只剩下1400多万,贫困发生率从改革初的30.7%下降到1.6%。
赵先生所指的1400多万贫困人口应该是专指农村贫困人口,而且是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有关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存量为4320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1479万,相对贫困人口2841万。
绝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的区别在于其划分标准不一样,前者是以年收入785元为贫困线的,后者的贫困线则要比前者高,但两者都少于联合国划分贫困线的标准,即每人每日1美元的消费水准。中国农民人均收入2007年是4100多元,这样折算下来,大部分农民都还处于贫困线以下。
如果不把贫困线标准讲清楚,单说只剩下1400多万贫困人口,会给社会以误导,以为我们只有这么多贫困人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扶贫成就有目共睹,这点谁也不会怀疑。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盲目乐观。事实上,包括城市贫困人口在内,根据一些专家的估算,中国至少还有2亿人口生活在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标准之下。
这就告诉我们,中国的减贫事业其实还非常艰巨。贫困问题和其他的事情一样,也符合“边际效应递减”规律,即越到后来,剩下的贫困人口问题越难解决,或者解决的成本越大。例如,2000年以来,虽然国家的扶贫资金在增加,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每年绝对贫困人口的脱贫数字却不断下降。因此,要想引起全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重视,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提高贫困线的划分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扶贫标准虽然几经调整,但标准过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之所以一直迟迟不能与联合国的贫困标准接轨,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但我清楚这样做只会使问题越积越严重。道理很简单,你不修订扶贫标准,并不等于贫困就不存在了。提高贫困线标准,只不过是在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这并不是要贬低我们过去在扶贫上取得的成就,恰恰相反,我认为有助于各级政府和官员重视贫困问题,制止许多头脑发热的行为和盲目乐观的举动。今天行政费用的高企,公务用车越开越高级,办公大楼越盖越漂亮等,已使得国际社会对中国到底是个富裕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产生了怀疑,而贫困线标准一直维持在低水平,也使得一些官员误以为我们真的解决了贫困问题,从而更加铺张浪费。
如果说,目前的绝对贫困标准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基本的生存需求,是一种生存贫困线标准;那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困不仅仅是“吃不饱饭”的问题,还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包括“穿、住、行”,以及教育、医疗和社会交往等方面。一句话,按照发展的要求,我们原有的以维持生存为基本出发点的农村贫困线就不足以反映农村居民在发展自身能力方面的基本需要,从这个角度看,也必须更新和提高扶贫的标准。
在政府财力、外汇储备大幅增长,以及人均GDP已过2000美元的情况下,提高扶贫标准,以发展贫困线标准取代长期沿用的生存贫困线标准,不仅必然,而且可能。同时,当前也是大力进行减贫的好时机。各级政府为保增长出台了庞大的投资计划,如果将其中的一部分政府投资用于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改变农村环境,改善生活设施等条件,或者直接补贴贫困人口,不仅能消灭贫困人口,还能拉动内需,一举两得。
总之,长期过低的贫困线标准,不但会引发人们对贫困线合理性的质疑,而且不利于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