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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2号)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实施办法》(中震防发[2008]153号),经审核,兰宁等33人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条件。现在中国地震局网站(http://www.cea.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日。 }wt%1v-10U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的人员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均可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J"YsY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3号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 FN"rZWM 邮政编码:100036 nR5bs;gk" 联系电话:010-88015415,010-88015400 #G_/.h@ 联系传真:010-88015400 <D /a l9 邮箱地址:kangzhen@cea.gov.cn ZcPUtun DM7}&~ /rF8@l 附件:兰宁等33名符合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 DCU>b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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