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地下工程施工对邻近建筑安全影响的鉴定 ASXGM0t
3.6.1 当怀疑地下工程施工对邻近建筑的安全造成影响时,应进行下列调查、检测和鉴定: bDl:,7;
1 地下工程支护结构的变形、位移状况及其对邻近建筑安全的影响; /M2in]oH
2 地下水的控制状况及其失效对邻近建筑安全的影响; K=f4<tP_
3 建筑物的变形、损伤状况及其对结构安全性的影响。 Clf$EX;~
注:地下工程包括基坑、沟渠和地下隧道等工程。 ;$D,w
3.6.2 地下工程支护结构和地下水控制措施的安全性鉴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及《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有关规定的要求。 iK}p#"si
3.6.3 受地下工程施工影响的建筑,其安全性鉴定可按本标准附录H的有关规定进行。 ^|/mn!7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