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水电达人~水电规范中抗滑结构提供的“加固力”具体该如何理解和计算?
DLT 5353-2006中,对抗滑结构提供的加固力作如下解释:
1.计算安全系数时加固力应按增加的抗滑力考虑。
2.边坡需要的抗滑力应根据稳定分析计算成果和边坡安全系数确定;应以条分法计算各条块达到设计安全系数所需平衡的剩余下滑力,结合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选择不同抗滑结构并确定其平面位置和深度,按力的合成原理计算不同抗滑结构应提供的抗滑力。
3.抗滑工程提供的抗滑力或预加锚固力应根据加固措施的类型、结构和使用材料,将边坡根据设计安全系数需要的抗滑力除以小于1的强度利用系数或乘以大于1的强度储备安全系数得出,后者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中的结构系数。
请问 假设我滑坡的某个条分块体前部有一抗滑桩,这一条块的下滑力100 抗滑力80,安全系数取1.2,此条块的设计剩余下滑力就是24。 那么,此时该抗滑桩的加固力(抗滑力)是多大呢?就是24吗?
另外,所需除以的“强度利用系数” 或者所需乘以的“强度储备安全系数”如何获得?? 这样处理后,相当于夸大了抗滑结构的作用,岂不是偏于危险吗?
谢谢各位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