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雁田翠湖豪苑13-16幢楼沉降观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东莞雁田翠湖豪苑13-16幢楼由东莞雁田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兴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13幢楼主体共计(23+1)层,14幢楼主体共计(17+1)层,15幢楼主体共计(12)层,16幢楼主体共计(12)层。
为了解该楼在施工中的沉降情况,给设计、施工部门提出准确的数据,同时,也为该楼的最终验收提供可靠资料,必须对该楼进行沉降观测。根据沉降观测需要,须在该楼的柱位或剪力墙上布置沉降观测点,共63个,详细布置位置见“附图:沉降观测点布置平面图”。
二、采用仪器设备和精度要求
1、 使用徕卡NA2精密水准仪及铟钢水准标尺进行沉降观测。仪器最小分辨率为0.01mm,仪器及标尺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并在作业期间定期进行检查校正。
2、精度要求:
沉降观测按二等水准精度要求进行观测,执行的各项规定和限差如下:
等级 仪器类型 视线长度 前后视距差 任一测站上前后距差 视线高度(下丝读数之差)
二等 DS0.5 <30M <0.1M <0.3M <0.3M
项目
等级 基、辅分划读数差 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 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 上下丝读数平均值与中丝读数之差
二等 0.4MM 0.6MM 1MM 3.0MM
基辅尺分划读数差≤0.3mm,闭合差≤±0.3√N mm(N代表测站数)。
三、作业规范及依据
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质量,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可靠,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以下规范:
1、《关于对建筑物进行垂直观测和沉降观测的规定》(东建字[1994]0860号);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3、《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94;
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6、《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四、基准点的布设
基准点的布设是根据实地踏勘的情况,考虑基准点的稳定性和观测精度要求布设的。为防止个别基准点高程变动造成的差错,分别布设三个临时基准点进行互相校核,它们的编号为BM1、BM2、BM3,其结构要求详见“附图2”,每次观测前先校核基准点的稳定性,判断选择稳定点作为沉降观测的起算点。
五、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观测点的数目、位置是根据建筑物的大小、荷重基础形式、地质条件等能反映建筑物形态特征的部位或施测方便等布设的。其布设位置见“附图1”所示,沉降观测点大样详见“附图3”。
根据规范要求,东莞雁田翠湖豪苑13-16幢楼共布设63个沉降观测点。
六、施测方法和时间
1、根据埋设好的基准点,从BM施测一条闭合路线建立初始数据。
2、沉降观测用瑞士NA2精密水准仪(精度为0.3mm/km,统一编号为测- C5)和2m铟钢水准标尺(统一编号为测E2)进行施测。每次观测前按技术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查和校正,沉降观测固定测量人员,固定测量仪器和固定路线的要求进行,以保证观测精密。
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和观测点安置完毕待其稳定后,13幢楼沉降观测在第2、4、6、8、10、12、14、16、18、20、22层及封顶层各观测一次,整栋楼封顶后半年内测三次,直至沉降稳定,共观测15次;14幢楼楼沉降观测在第2、4、6、8、10、12、14、16层及封顶层各观测一次,整栋楼封顶后半年内测三次,直至沉降稳定,共观测12次;15、16幢楼楼沉降观测在第2、4、6、8、10层及封顶层各观测一次,整栋楼封顶后半年内测三次,直至沉降稳定,共观测9次。
七、质量保证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监测并进行自检,做到记录清晰、齐全,计算准确无误。检查员应及时对成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审核员负责报告的审核,把好质量的最后一道关。
八、成果整理提交
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观测记录,计算闭合差。当闭合差不超限时,将其反号平均分配,求出各观测点的高程。应认真填写沉降观测成果表,并及时将成果反馈,若发现有沉降异常情况应作出分析,书面形式上报。观测全部结束后,编写沉降观测报告,应提交以下资料:
1、沉降观测成果表;
2、沉降观测定位图;
3、沉降进度、时间、沉降量(V-T-S)曲线图:
4、沉降观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