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和教育部于日前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办法明确,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办法指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办法要求,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等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