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高大钊牛人的关于3楼问题的回复 z-;{p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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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抗浮水位、防水水位和设防水位这三个术语的意义有些不同,抗浮水位是指抗浮设计时控制浮力的水位,防水水位是地下水防水设计时控制设计的水位,这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对同一个场地而言,有些情况下水位是相同的,但有些情况可能不相同。 P~ODd(
2. 设防水位的含义应该更具有严格的内涵,例如抗浮水位与抗浮设防水位都是提供抗浮设计用的,但严格程度不同,抗浮设防水位应该包含有多少年一遇的水位的内涵,或者讲超越概率是多少,如果没有历史资料可以作概率分析,这个水位没有多少年一遇的内涵,则只能通称为抗浮水位而不能说是抗浮设防水位。对防水水位和防水设防水位的区别,也是这个意思。 f]]UNS$AYQ
3. 由于分析设防水位的超越概率需要长期观测的地下水历史资料,对于没有建立长期观测地下水位站网的城市和地区,最好不要轻易谈设防水位,只凭勘察时观测的地下水位是得不到设防水位的。 LVxR*O
4. 按照楼主说的概念,上面的说法只是指具有地下水位的场地而言,一般说,潜水和承压水都具有浮力,抗浮设计时应予以充分的考虑。 ^ub@Jwe
5. 楼主所说的“无水黏性土”情况,不存在可测的地下水位,勘察报告中也不能提供地下水位,这就没有抗浮水位和防水水位的问题。楼主说到的施工时没有处理好回填土,由于地表水的下渗,形成了局部滞水,这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利水文条件,在工程勘察中不能预见,不能允许把这种情况作为一种常态出现。在地下室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这种不利情况的发生,如果真的连回填质量控制都无能为力,那只好采取上部的封堵,或者底部的抽泄措施。总之这种情况不能作为抗浮时必然出现的作用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