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3.0.3条第二款规定,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L )53o!
那么问题来了,假如7度区,乙类抗震设防类别,地震液化判别,应该按8度区选取参数还是7度区选取参数去判别?而抗液化措施肯定要按8度要求,判别是否要按8度? 8$~^-_>n/
第2个问题,如果一个场地,初判有部分孔不液化,那么复判的时候,这些不液化的孔是不是就不加以判断?还是另一种理解,只有初判判别整个场地不液化,复盘才不需要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