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老帽及各位学长:读了大家的讨论很有收益,基本上大家说的都有道理.忍不住我发表一下我的看法:①现行规范的场地类别划分基本适合一般的建筑物;②采取深基础或长桩基础的高层建筑应予以时程分析,其有关的动力参数应专门提供,而不是简单的类别划分了③规范规定了界限值附近可按插值计算,但并未建议具体的方法,给实际应用带来一定的难度,比如近期我遇到的一个工程,限于等效剪切波速为251m/s,只能划分为Ⅱ场地,但我们心里都清楚,这样的提法具一定的风险,但业主不愿意按插值进行结构设计,以降低成本.因此出现了在规范的理解上出现了我们专业人员说服力不强的现象.我希望今后的岩土工程只有数据,做好少做阶梯式的类别\等级评价.尽管这样的评价具有定性的意义,但我们真的不需要这样的"傻瓜"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