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施工准备 Z)<l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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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一般规定 n"N!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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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1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对合同或设计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Z@>hN%{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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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2 应根据水文气象资料和工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OE]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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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3 开工前,应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并做好“四通一平”、临建工程等的准备工作。 Bwj^9J/ob
2. 2 施工质量 d@#!,P5`
2. 2. 1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对有关数据、资料及施工图中的几何尺寸进行检验。 )WF]v"t
2. 2.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的测量资料。 }]$%aMxy T
2. 2. 3 施工测量的精度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1 平面位置允许误差±30mm±40mm2 高程允许误差±30mm3 坡面不平整度的相对高度差允许范围±30mm2. 2. 4 施工中对借用或设置的施工控制标志、高程点,必须严加保护,并定期检测、校正。 ;:,hdFap
2. 3 机械、设备及材料准备 vz#VW
2. 3. 1 施工机械、施工工具、设备及材料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强度合理安排与调配。2. 3. 2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应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应事先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2. 3. 3 进场原材料和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