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3.3.3条: 5 应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黏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类土,不宜小于1d。 ? fW['%
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厚度不宜小于3d。 6 对于嵌岩桩,嵌岩深度应综合荷载、上覆土层、基岩、桩径、桩长诸因素确定;对于嵌入倾斜的完整和较完整岩的全断面深度不宜小于0.4d且不小于0.5m,倾斜度大于30%的中风化岩,宜根据倾斜度及岩石完整性适当加大嵌岩深度。 0fu*}v"
对于嵌入平整、完整的坚硬岩和较硬岩的深度不宜小于0.2d,且不应小于0.2m。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3.4.6条: 1 桩进入液化土层以下稳定土层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碎石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黏性土尚不应小于2~3倍桩身直径,对其它非岩石土尚不宜小于4~5倍桩身直径。 Ogv9_X8
有效桩长及桩底进入持力层深度统计表(新) $+w:W8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