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二分法悖论(运动不存在命题)——古希腊哲学家芝诺
“位移事物在达到目的地之前必须先抵达一半处.”当一个物体行进一段距离到达D,它必须首先到达距离D的二分之一,然后是四分之一、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一、以至可以无穷地划分下去。因此,这个物体永远也到达不了D。这些结论在实践中不存在,但是在逻辑上无可挑剔。
02.阿基里斯(Achilles,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的善跑猛将)追龟说——古希腊哲学家芝诺
“一个跑得最快的人永远追不上一个跑得最慢的人.因为追赶者首先必须跑到被追者的起跑点,因此走得慢的人永远领先”.
03.飞矢不动说-古希腊哲学家芝诺
“如果任何事物,当它是在一个和自己大小相同的空间里时(没有越出它),它是静止着.如果位移的事物总是在‘现在 ’里占有这样一个空间,那么飞着的箭是不动的”.
04.飞鸟之景,未尝动也——中国战国惠施
05.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中国战国惠施
06.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中国战国惠施
07.马有卵——中国战国惠施
08.白狗黑——中国战国惠施
09.卵有毛——中国战国惠施
09.鸡三足——中国战国惠施
10.犬可以为牛——中国战国惠施
11.火不热——中国战国惠施
12.矩不方——中国战国惠施
13.白狗黑——中国战国惠施
14.龟长于蛇——中国战国惠施
15.孤驹未尝有母——中国战国惠施
16.离坚白论——中国战国公孙龙
离坚白论指一块“坚白石”,它有坚、白、石三个要素组成。公孙龙主张“坚”为石头
的特性,“白”为石头的颜色。眼睛看到的这块石头是白色的,手触摸到的这块石头才
知到它是坚硬的;白色由视觉而得,坚硬由触觉而来,坚与白不能同时被认知。因此,
公孙龙认为就一块坚白石而言,人不可能同时认识到其中三个组成要素:坚、白、石,
而只能是坚石或白石。这是从感知的角度来证明坚、白彼此分离,是分析方法的早期运用。
17.白马非马论——中国战国公孙龙
《白马论》的中心命题是“白马非马”。“马”是“属”,“白马”是这“属”中的一个“种”,“白马非马”之说所措意的不过“种”、“属”有别而已。
18.杀盗非杀人也——中国战国墨辩
19.集合论悖论——罗素
“R是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集合。”
人们同样会问:“R包含不包含R自身?”如果不包含,由R的定义,R应属于R。如果R包含自身的话,R又不属于R。
20.谎言者悖论——艾皮米尼地斯(公元前六世纪哲学家克利特人)
“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他们中间的一个诗人这么说。”
21.我在说谎
如果他在说谎,那么“我在说谎”就是一个谎,因此他说的是实话;但是如果这是实话,他又在说谎。矛盾不可避免。
附:主要的诡辩手法有: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6)诉诸权威。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7)人生攻击。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8)机械类比。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