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村庄用地布局 l^UJes!
2.1 农房恢复重建,其村庄用地布局分为下列三种情况 JQ/t, v$G
2.1.1 可按原村庄用地布局进行农房恢复重建的村庄。 8Z4?X%
2.1.2 需要适度调整原村庄用地布局后进行农房恢复重建的村庄。 [[0bhmG)
2.1.3 需要制定村庄规划后进行农房恢复重建的村庄。 P-OPv%jyi
2.2 下列村庄可按原村庄用地布局进行农房恢复重建 Q^MXiEO+
2.2.1 地震前已经制定村庄规划,并根据规划基本完成建设或整治的村庄。 S|q!? /jqj
2.2.2 未制定村庄规划,但村庄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具备基本基础设施的村庄。 -Mi}yi
2.2.3 国家及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U|Z>SE<k
上述2.2.2款中,村庄布局和基础设施的具体标准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Op/79]$
2.3 下列村庄需要调整原村庄用地布局后,再进行农房恢复重建 [bi3%yWh
2.3.1 村内道路狭窄或道路不畅,没有对外疏散道路。 2~&hstd%
2.3.2 原村内建筑物布局过密,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vMZ7uO
2.3.3 山区村庄内部分农房处于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影响范围内。 /q"d`!h)w
2.3.4 村内无排水沟渠,无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而可能造成卫生防疫安全隐患。 x\J;ZiWwW
2.3.5 村庄用地布局影响和有碍农业生产发展。 sE%<"h\_0
2.3.6 其他村庄用地布局不合理的情况。 qM1)3.)[:
2.4 村庄用地布局型式 }L$Xb2^l
2.4.1 平原地区村庄用地布局宜成组成团集中布局。 V)1:LLRW
2.4.2 山地村庄用地布局宜结合地形成线状或点状布局。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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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农房布置宜简洁大方、错落有致,农房类型宜采用多种形式,避免过于单调。 yg+IkQDf4U
2.4.4 村庄用地布局规划及村庄用地布局调整应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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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村庄用地布局调整的决策和实施 k Kp6
2.5.1 村庄用地布局调整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应符合灾后农村恢复重建的实际情况,简便而高效。 Q),3&4pM
2.5.2 村庄用地布局调整应由村民自治组织经民主程序进行决定并组织实施。 bxhg*A
2.5.3 村庄用地布局需要进行宅基地调整时,应征求被调整人的意见。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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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下列村庄需先制定村庄规划后,再进行农房恢复重建 [71#@^ye
2.6.1 根据镇(乡)村庄布局规划,实施易地迁建的村庄或实施合并的村庄。 !(]dz~sM
2.6.2 村庄原址上重建,原布局不合理,且规模较大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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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6.2款中的村庄规模的具体标准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g#'fd/?Q
2.7 村庄规划应根据《城乡规划法》进行编制、审批和实施。农房建设应遵守村庄规划的布局和建设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