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地基和基础 c38RE,4U
6.1 建筑场地和地基 p,}-8#K[
6.1.1 易地重建选择建筑场地时,宜根据规划要求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房屋。 =zXpeo&|m
6.1.2 同一房屋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明显不同的地基土上。 /b,M492
6.1.3 当地基有淤泥、可液化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采取垫层换填方法进行处理,换填材料和垫层厚度、处理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B9|!8V
1 垫层换填可选用砂石、粘性土、灰土或质地坚硬的工业废渣等材料,并应分层夯实; +U&aK dQs
2 换填材料砂石级配应良好,粘性土中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5%;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灰土宜用新鲜的消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 A<^IG+Q,B7
3 垫层的底面宜至老土层,垫层厚度不宜大于3m; V1Dwh@iS
4 垫层在基础底面以外的处理宽度:垫层底面每边应超过垫层厚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垫层顶面宽度可从垫层底面两侧向上,按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的当地经验放坡确定,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不宜小于300mm。 h4H~;Wl0
6.1.4 当地基土为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时,宜分别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或《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jkp
6.2 基础 s]`&9{=E
6.2.1 基础材料可采用砖、石、灰土或三合土等;砖基础应采用实心砖砌筑,灰土或三合土应夯实。 .$)'7
6.2.2 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综合考虑下列条件确定: W"4E0!r
1 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500mm; ju8tNL,J
2 当为季节性冻土时,宜埋置在冻土层以下或采取其它防冻措施; *A2J[,?c
3 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地下水位较高,基础不能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宜将基础底面设置在最低地下水位200mm以下,施工时还应考虑基坑排水。 QQPbKok>
6.2.3 石砌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2D`@$)KL
1 基础放脚及刚性角要求 ;[WW,,!Y
1) 石砌基础的高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N kp>yVj
H0 ≥ (b–b1) / 3 (6.2.3-1) Woa5Ov!n0
式中 H0 ——基础的高度; YIb5jK`
b ——基础底面的宽度; =Z_\8qc
b1 ——墙体的厚度。 @uz&]~+`
2) 阶梯形石基础的每阶放出宽度,平毛石不宜大于100mm,每阶应不少于两层;毛料石采用一阶两皮时,不宜大于200mm,采用一阶一皮时,不宜大于120mm。基础阶梯应满足下式要求 qdh;zAMx
Hi / bi ≥ 1.5 (6.2.3-2) 6NJ"ty9Bp
式中 Hi——基础阶梯的高度; Fh& `v0
bi——基础阶梯收进宽度。 &H,5f#
2 平毛石基础砌体的第一皮块石应座浆,并将大面朝下;阶梯形平毛石基础,上阶平毛石压砌下阶平毛石长度不应小于下阶平毛石长度的2/3;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 i`7{q~d=
3 料石基础砌体的第一皮应座浆丁砌;阶梯形料石基础,上阶石块与下阶石块搭接长度不应小于下阶石块长度的1/2; ntkTr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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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采用卵石砌筑基础时,应凿开使用。 'vj45b
6.2.4 实心砖或灰土(三合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4XK*sR0-`
1 砌筑基础的材料应不低于上部墙体的砂浆和砖的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 +Y(cs&V*
2 灰土(三合土)基础厚度不宜小于300mm,宽度不宜小于700mm。 Z_F:H@-&
6.2.5 当上部墙体为生土墙时,基础砖(石)墙砌筑高度应取室外地坪以上500mm和室内地面以上200mm中的较大者。 }MY7<sMDOy
6.2.6 基础的防潮层宜采用1:2.5的水泥砂浆内掺5%的防水剂铺设,厚度不宜小于20mm,并应设置在室内地面以下60mm标高处;当该标高处设置配筋砖圈梁或配筋砂浆带时,防潮层可与配筋砖圈梁或配筋砂浆带合并设置。 ,eOOV@3C
6.3 加固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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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原址重建时,应将上部结构拆除清理至基础上皮,并检查地基土和基础震害情况。当无明显震害、基础现状完好且上部结构基本按原状恢复时可直接进行上部结构的重建。 :gDIGBK,
6.3.2 地基基础完好但上部结构重建后荷载明显增加时,应对基础承载力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可做如下处理 s `xp6\$
1 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时直接重建上部结构; r<V]MwO=
2 基础底面压应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并在10%以内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如加强上部结构的整体性连接、提高承重结构承载力和刚度等; rklr^ e
3 基础底面压应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10%及以上时,可采取扩大基础底面积加固或减少上部荷载的措施。农居基础形式简单,埋深浅,造价相对较低,当加固难度较大或不易保证新旧基础共同工作时,也可拆除后重做。 EU]{S=T
6.3.3 地基土出现砂土液化、震陷等,导致上部结构和基础有明显震害,或基础有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现象时,应拆除原上部结构和基础后对地基土进行换填或夯实处理,然后按6.2节的要求重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