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上有关于新近堆积黄土的界定。在石家庄,我们认为新近堆积土为有人类活动以来自然沉积的土,时间一般在5000年以内,也有说2500年。为全新统晚期Q43歧口组。为冲洪积的灰、灰黄-褐黄色粉质粘土、粉土及砂土。堆积环境为现代河床、河漫滩、山前冲洪积扇上端表层及古河道、沟谷等地。一般有湿陷性,属中-高压缩性。易产生不均匀沉降。是否能做持力层应具体分析,对河床、河漫滩中的中粗砂及卵石等粗颗粒沉积物,因固结稳定较快,一般承载力不会太低,可作为持力层。
新近沉积土不易做桩端持力层,确定其侧阻力时,其含水率按饱和对待、并考虑其湿陷性、压缩性,给小值。
人工填土属新近堆积土,不是新近沉积土。